成都海之王广告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6 / 阅读次数: 1301 次经查,成都海之王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91510122MA62L6991D)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双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双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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