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举行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五类情形可申请信用修复-新余频道

发布日期:2020-09-28      / 阅读次数: 942
中国江西网/新余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朱 辉报道:9月25日上午,新余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悉,2020年1至8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631件,执结6486件,执结标的33.4亿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保全率63.41%,全省排名第三,案拍比3.94%,全省排名第二,实际执行到位率、失信名单撤销率指标、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受托事项办结率等指标排名全省靠前。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1件,执结267件,执结标的17.2亿元。
“一平台两系统”运行以来,收效十分明显,助力执行工作查人找物控物,有力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增翅添翼。截至9月23日,新余市两级法院通过被执行人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20963人次,通过机动车专线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车辆430次,通过不动产在线查控系统查询3125人次,查封675次,解封209次。
会上,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了有关信用修复情况。信用修复,是指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以下五类失信被执行人在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同时具备特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一是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的;二是遵守财产报告制度的;三是遵守限制消费令的;四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的;五是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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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