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拖欠货款拒不到庭 信用惩戒促执结

发布日期:2020-11-25      / 阅读次数: 965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扣划帐户资金等方式传导执行压力,以和解分期履行方式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谢某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建筑公司中标钱粮湖机械小区澎湖改造工程项目,因工程需要向谢某购买红砖,后经双方结算,某建筑公司尚欠红砖款114960元,因未按约定支付价款酿成纠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某建筑公司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谢某工程款114960元,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仍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君山法院通过扣划某建筑公司存款执行到位71848.37元,并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帐户等方式传导执行压力,该公司感受到失信惩戒对公司运营、开展业务的巨大不良影响,请求组织协调,最终与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他人代付方式履行50000元,承诺本息余款11120元将于3日内全部支付完毕,本案顺利执结。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中鼎国信 官方网址:www.315.icu 备案号:京ICP备19059486号 评价机构:中鼎国信 数据支持:中鼎国信

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