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育明:智慧信用建设构想与前景展望

发布日期:2021-01-06      / 阅读次数: 1290

 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商誉基础,是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信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实现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智慧化。   人类正在开启智慧社会的崭新时代   2019年5月16日,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在天津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开幕时指出,当前,由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人工智能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球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席卷全球的智能化浪潮催生智慧社会。许多科幻小说、科幻电影等文艺作品中描述的“未来场景”一步一步走进现实世界,人类社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时代巨变。 智慧社会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之后的一种更为高级的社会形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蓬勃兴起是推动智慧社会产生的根本动力。   为此,我国作出向智慧社会迈进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智慧社会建设对于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构建智慧社会由部分城市创建智慧城市开始起步,先行先试、逐步推广、渐次升级。目前,智慧城市在我国已经不再只是一个抽象概念,智慧元素大量聚集正在让智慧城市逐渐成为现实。   近年来,全国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民生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就。   目前,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已经覆盖诸多领域,使城市居民学习、工作和生活更便利、快捷、安全、环保。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推动全面复工复产,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经历了一场严格苛刻的实战检验,各类智慧城市单元要素、业务板块、应用程序发挥智慧功能,已经成功助力我国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助推经济从萎缩转向增长,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与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息息相关,智慧功能,功不可没。   智慧城市呼唤智慧信用管理和服务   当今世界,技术的创新发展与广泛应用,刷新了人们的生存感受或生命体验,催生了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鲜明特征的智慧化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新理念、新模式;同时,对现代社会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产生深刻的影响,驱动政府和社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将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演进。   (一)智慧信用概念及其定义   智慧信用是运用5G、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空间地理信息集成、卫星导航等新一代科学技术——智慧技术,进行信用管理、提供信用服务的新型模式和新型业态。   (二)智慧信用模式基本特征   1、信用信息全流程智慧化利用智慧技术,实现信用信息的记录、建档、采集、存储、归集、处理、传递、交换、共享和应用等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统一纳入智慧信用建设当中,实现信用主体及其信用信息全覆盖。   2、数据可信识别智慧化在智慧社会,数据将成为最重要的经济社会资源和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要素,支撑经济和社会的运行与发展。智慧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数据,而数据的“可信”必将成为关键环节,需要运用先进的高新技术手段,将信用基因植入到数据当中,实现“数据可信性”的智慧化甄别判定,使得信息更加全面、精准、真实、可信。   3、信用监测评价智慧化利用智慧技术,自动监测全国范围或地区、部门、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和信用舆情,并根据信用状况和信用舆情,以自动生成为主、人工干预为辅,作出信用综合评价,出具信用综合评价报告。   4、全场景信用应用智慧化利用智慧技术,为城市社会治理、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惠民便企等创造条件,实现信用信息在各式场景中的自动化、智能化应用。如区块链技术可保证信用数据更改的同步,同时依托区块链留存数据产生、变动、加工、使用的完整记录,实现全程记录并可追溯。   (三)智慧信用建设的必要性   1、智慧信用可满足跨界活动需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信用主体在现实世界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跨地区、跨国界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此外,现实世界的信用主体还可以通过网络穿越到虚拟世界中去,并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来回穿梭。信用主体不论是在现实世界活动,还是在虚拟世界活动,都会产生大量的信用信息,同时,也都需要享受各类信用信息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而智慧信用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   2、智慧城市建设呼唤智慧信用   智慧城市建设,必然会提出智慧信用的需求;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也为智慧信用建设提供了现实场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一方面,每时每刻都会自然生成大量信用信息;另一方面,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需要应用信用信息的现实场景,客观上要求与智慧城市相匹配实现社会信用管理的智慧化。而创新应用智慧技术是实现社会信用管理智慧化的必由之路。只有在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才能有效满足智慧城市信用建设的实际需要。   3、智慧城市嵌入智慧信用因子   智慧信用是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将智慧信用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智慧信用建设,利用“信用+”模式,在各领域的智慧化建设中融入智慧信用元素,既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赋能,又可以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对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保障智慧城市的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而为城市居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智慧信用建设的初步构想及其展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传统信用管理模式向智慧信用管理模式转变,需要城市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并重,建议采取以下重要举措:   (一)科学制定智慧信用建设顶层设计方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从智慧城市发展的全局出发,注重突出以人为本,统筹信息系统建设,科学制定智慧信用建设方案,实现社会信用管理全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及时、实用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以“信用+”模式为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行和社会治理提供强力支撑。   (二)建立健全智慧信用建设制度保障体系   社会信用管理模式迭代升级,需要信用法规体系、信用目录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随之调整。加快建立完善适用于智慧信用建设的信用法律体系、信用目录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使智慧信用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智慧信用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将信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用目录、信用标准内容与智慧技术相互融合并嵌入信用信息流动全程和各式各样应用环境,利用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实现信用监管智慧化。   (三)构建统一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智慧平台   智慧城市应当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智能化平台,作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准确采集社会主体信用记录,通过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服务应用。智慧信用将会以由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驱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为枢纽,支撑多元化的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信用约束规则及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状况评价、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会自动嵌入信用主体的活动场景和行为轨迹当中。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建、信息共享、实时交互的智慧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   (四)构建信用网络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信用网络和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信用数据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建立信用信息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安全认证服务,为保障智慧信用网络、信用信息安全提供支持。切实保障基础网络和要害信息系统以及重要信息资源的安全可控。完善网络安全设施,统筹建设容灾备份体系,切实加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五)广泛深入营造信用信息智慧应用场景   搭建智慧信用应用场景,提供信用惠民便企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应当以人为本,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特征,推动创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要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同时搭建智慧信用应用场景,使社会公众获取信用信息更加便捷、及时、高效。在信用应用场景,利用智能终端提示或告知信用主体什么是守信行为、什么是失信行为,以及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信用修复途径等。将信用智慧管理功能嵌入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探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在市政管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检验检疫、食品药品安全、电力供应、燃气供应、饮水安全、物流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智慧监管机制、智慧城市社会信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现信用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智能化,推动城市信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六)建立完善智慧信用建设合作共赢机制   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主体,共建共用共享,创新信用业态。按照集约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资金、技术、信息和智能资源,利用智慧技术创新信用管理与信用服务模式、新型业态,全面持续推进智慧信用建设。各智慧城市政府应增加智慧信用建设投入,重点支持智慧信用项目建设。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信用建设。城市财政性资金重点投向基础性、公益性信用设施建设领域。   (七)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智慧信用建设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习近平希望杭州在建设城市大脑方面继续探索创新,进一步挖掘城市发展潜力,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为全国创造更多可推广的经验。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更深入、更广泛、更快速地付诸实践。城市应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在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项目中,嵌入智慧信用功能,使信用智慧监管获得强力技术支撑。   (八)广泛应用智慧技术赋能智慧信用建设   促进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更好地服务智慧信用建设。   一是应用5G网络通讯技术加快推动智慧信用建设,为信用大数据传输与获取提供强大支持。   二是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智慧信用建设,通过获取在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关系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实现全新维度信用监管。   三是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智慧信用建设。运用大数据创新信用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进行关联分析,及时掌握信用主体信用行为、规律与特征,提高信用风险预判能力。   四是应用云计算技术推动智慧信用建设,建设信用云平台,形成信用数据云,统筹信用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共享描摹信用主体的信用画像,实现平台上信用数据资源和用户的共享共用。   五是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动智慧信用建设。区块链去中心化、“跨越时间的共识机制”,可以促进信用信息合理传播和依法使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让信用信息自动记录、不可篡改,有效保障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尤其能够有效控制金融交易、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领域的信用风险。   六是运用智慧技术赋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智慧技术支撑,针对信用程度决定人与人之间联结的紧密程度与牢固程度的特点,未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智慧化新型模式、新型业态。   总之,与智慧社会建设相匹配,依托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必将驱动信用信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应用的迭代升级,社会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将更智能、更精准、更便捷、更优化,并将大幅拓宽社会信用体系的延展面、有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的穿透性,社会信用体系的“触觉”可以前所未有、更加广泛地渗入到经济和社会活动在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各类场景中,形成由点及面、串珠成链、互联互通的治理体系架构,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共治共享崭新格局,从而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信用水平、改善信用关系,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注:本文转自《中国信用》杂志2020年第十一期;作者:汪育明 国家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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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