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开展“诚信兴商、共铸品牌” 信用企业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7      / 阅读次数: 292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打造一批智能化建筑行业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营造安全放心的合作环境。由智能化建筑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北京中鼎国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信用评审单位开展 2024年“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国智能化建筑行业征集1000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通过开展信用征集工作,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增强企业信用合作的诚信意识,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提升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加快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机制

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智能化建筑行业领域信用优秀企业的征集,并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形成本辖区、本行业推荐名单。

 

三、工作原则

(一)企业自愿。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的申请由企业自愿提出。

(二)公平公正。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发展实际,体现企业的代表性和差异性。

(四)动态管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跟踪企业诚信状况变动情况。

四、征集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持续正常经营三年(含)以上。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要求,依法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注重自身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诚信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恪守劳动合同约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企业及法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

(六)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自觉维护企业诚信形象。

五、资料提交

共铸诚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的企业填报相关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并要求申请企业提交如下申报资料:

(一)共铸诚信企业申报书;

(二)诚信兴商倡议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

 

六、激励措施

(一)将“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纳入全国企业信用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及智能化建筑企业守信档案库并进行社会公示,在智能化建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展示宣传。

(二)颁发企业信用荣誉证书并公开展示查询。

(三)优先推荐对接智能化建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供需合作资源。

(四)对“诚信兴商、共铸品牌”信用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信誉好、社会高度认可的诚信企业征集推荐上来。对于在征集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注重权益保障。征集工作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得强制指令、摊派指标,不得以参与活动为由强制企业加入任何协会商会;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依法保护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八、监督举报

监督邮箱:xlq@z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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