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五项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13      / 阅读次数: 606

为认真落实上饶市委、市政府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加强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上饶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五项举措,着力优化信用监管流程,发挥信用监管优势,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诚信经营环境。

  一、推行信用修复“零见面、网上办”

  全力配合当前防疫需要,积极推动信用修复“网上办”“不见面”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等渠道公布信用监管咨询电话、办事指南等信息,加强“零见面、网上办”宣传,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络、邮寄、电话等各种方式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跑路,为企业降低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努力实现信用监管各项业务网上申报、线上受理,线下审查、结果电子推送等“全程网办”。

  二、年度报告指导“不登门、免见面”

  全面推行企业自主年报制度,对正常年报企业不登门、不见面、免打扰,对休眠企业、上年新办企业开展不见面指导,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落实联系全覆盖要求,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激活更多企业投入生产经营,避免信用受损。继续加大年报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手段普造声势,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的知晓率和公示率。

  三、受疫影响企业“暂不列、缓清理”

  防疫期间对因受疫情影响较严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缓纳入清理吊销名单。对受疫情影响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时无法取得联系,通过注册登记预留的电话等方式可以联系的,采取约谈提示等方式,指导企业尽快完成地址变更,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四、抗击疫情重点企业“优先办、可容缺”

  加大对特殊行业、特殊领域信用修复指导,优先办理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的抗击疫情重点企业信用修复。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简化流程、容缺受理,企业提交申请并做出相关信息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后即来即办,其他手续可随后履行。对补报年报且一年内无其他失信记录的抗击疫情重点企业,允许企业提前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对抗击疫情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经企业主动纠正、消除影响后,缩短公示期限,减轻或免除信用惩戒。

  五、涉疫失信企业“重管理、即公示”

  按照“谁处罚谁公示”的原则,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护器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失信企业,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严管理,即时公示。并及时向相关信用平台推送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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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