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九类守信行为将获正向激励 城关区推出多项信用保障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3-14      / 阅读次数: 606

正向激励9类守信行为

对守信企业和个人优先给予正向激励

对照甘肃省55条和兰州市20条促进经济发展措施,在参与评优评先、融资贷款、减免房租和税负、缓缴社保和公积金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优待,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开启信用修复“快速通道”

及时对各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并为受行政处罚且公示期满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

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的关键阶段,城关区信用办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工作积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惩戒失信,激励诚信,充分发挥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

正向激励9类守信行为

城关区信用办发布的《通告》和《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将以下9类行为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包括赴湖北参加支援疫情防控医务工作的;参加全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转产、扩产、采购、运输疫情防控急缺医用物资及重要原材料的;为疫情防控积极捐赠物资或资金的;采取减免租户租金、加大资金投放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为生活物资保供和市场秩序稳定作出贡献的;其他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有力支持保障的。

从严惩戒8类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将从严惩戒8类违法失信行为。包括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哄抬物价的行为,特别是口罩、防护服和消毒液等相关医疗救治物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乱涨价,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的行为,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相关物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按防控指挥部公告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来回日期信息,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等行为;聚众闹事,围攻、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及其他疫情防控人员,阻挠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危害、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饭店、娱乐场所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违规营业的;相关企业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规复工的;各社区诊所、医院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报或瞒报相关确诊(疑似)案例及线索的。

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落实

充分发挥“信用中国(兰州城关)”网站宣传、舆论引导和失信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全区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等先进事迹,集中曝光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失信事件。截至目前,通过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相关案例事件840例。

其中发布守信行业和先进事迹830例,包括居然之家兰州雁北路店、兰州欣大百货、甘肃海昌商贸等捐款捐物企业632家,焦家湾粮库、联友食品等保障物资供应企业35家,以及有突出贡献和爱心捐助人士163人。对以上守信企业和个人优先给予正向激励,对照甘肃省55条和兰州市20条促进经济发展措施,在参与评优评先、融资贷款、减免房租和税负、缓缴社保和公积金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优待,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曝光甘肃济德堂医药有限公司、兰州百诺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哄抬物价等违法失信事件10起。对其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并将失信行为名单推送至兰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符合“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及时列入“黑名单”,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城关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开启信用修复“快速通道”

另据介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推进,城关区信用办在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做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惩戒工作的同时,为使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申报,该区信用办积极对接上级信用主管部门,及时对各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并为受行政处罚且公示期满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指南,进一步减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采用以网络办理的形式指导企业快速完成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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