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三措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

发布日期:2020-03-19      / 阅读次数: 668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规范招投标市场,优化营商环境,金湖县行政审批局采取多方措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引导主体诚信自觉。实行公开承诺制,所有市场主体统一进行诚信宣誓,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信用优先,推动招标采购加大信用分应用比例,让信用优先成为竞争优势;实行公开曝光,建立“红、黑”榜单,定期向社会公告。

  二是加强信用动态管控。搭建信用管理平台,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录入、查询、反馈提供支撑;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行实时更新、动态发布、及时锁定;建立进退修复机制,诚信库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发挥降格退出导向作用,同时完善信用修复路径。

  三是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完善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失信受理、查证、沟通渠道。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信用中国”,让一朝失信,天下皆知。健全联动惩戒机制,主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公检法司,及时启动限制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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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