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教育局着力推进教科研诚信建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0-04-15      / 阅读次数: 750

推进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任务要求、推进社会治理的具体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着力推进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增强教师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教科研生态,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完善教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教科研工作监管和评审机制。二是加强教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将教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教科研管理全过程,并将教科研诚信审核作为教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的必经程序,对严重违背教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启用论文查处系统,加强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管理。三是严肃查处严重违背教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根据违背教科研诚信要求的不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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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