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0-06-17      / 阅读次数: 869

日前,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0年江苏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和基础。2019年底至2020年初,江苏省信用办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社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工作,对全省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的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综合评价,发布了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初步探索构建了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机制,这项工作也被纳入2019年江苏省营商环境和高质量评价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当前全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情况。根据2019年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结果来看,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考核约束体系和多方监督机制,加强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政务诚信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各地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推动全省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对政务诚信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滞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产品应用不充分,政务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工作开展不深入。

  《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措施,切实抓好今年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江苏省各市应提高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站位,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予以安排,把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二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和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创新信用信息应用,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四是完善政务诚信建设考核约束机制;五是加大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六是开展信用小镇、信用村示范试点,强化园区、自贸区政务诚信建设;七是引导政府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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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