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20-07-07      / 阅读次数: 1008

辽宁省近日启动了医疗卫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通过对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分析、运用,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见效。

  为推动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辽宁省确定沈阳市和大连市为开展医疗卫生“信用+综合监管”工作首批试点市。每个试点市在监督执法领域从公共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含母婴保健)等专业领域中确定2个以上(含)专业,根据试点任务,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措施探索,同时也可在医学教育、科研诚信等方面探索信用管理措施。沈阳、大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到2021年9月完成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构建起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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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