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助力建设诚信社会

发布日期:2020-07-09      / 阅读次数: 919

2020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新经济“包容期”管理等新型监管模式。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截至5月底,对11009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

企业纳税信用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下,诚信者“加速快跑”、失信者“处处受限”,这才有利于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社会氛围。

但在失信惩戒执行中,也存在对失信主体的管理不够精细化,失信黑名单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特别是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内,因疫情导致部分中小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所以,实施更弹性、合理的信用修复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同时,也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措施,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对那些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给出相应的修复条件,让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方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这能很好地鼓励纳税人及时纠正自己的行为,给他们一个主动弥补过错的机会,让他们意识到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而可以在第一时间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让诚信“可以重来”。这对于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来说,都是好事。

当前,在改善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对企业纳税人通过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信用等级的提升,擦亮企业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这种“宽严相济”的良性互动,不仅可以在涉税事项办理方面为中小企业带来便利,而且有利于发挥纳税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给企业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推动经济良性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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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