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发布日期:2020-07-17 / 阅读次数: 1046 次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今后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将坚持“不评价、不惩戒、不公开、不免抽”原则,即只评估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不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不作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依据;分类结果仅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的参考指标,不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高低只有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的区别,不搞免于抽查。
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上,山东将从企业属性、登记许可、年报公示、合规信息、舆情关联、关联企业、经营能力等7个维度建立指标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手段,由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平台搭建分类管理模型,自动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E五类。此外,山东还规定,在大数据监测、舆情监测等监管中,企业被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等5种情形,将直接判定为信用风险等级最高的E类。
据悉,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不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抽查频次,同时列入专项整治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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