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筑牢企业信用监管“篱笆墙”
发布日期:2020-07-20 / 阅读次数: 1092 次在乌鲁木齐经营一家建筑设备公司的陈某最近很懊悔,因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他将不能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不能继续办理银行贷款的续约,还损失了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
“诚信经营对企业的发展真的很重要。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能再有失信行为。”陈某说。
这是首府开展联合惩戒、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首府市场监管部门探索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是新疆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捷服务的公共平台,也是政府部门实施信息公开、业务协同、综合监管等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的工作平台。
首府市场监管部门对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行政处罚信息将被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业务时以弹窗的方式进行限制提醒,提示信息产生机构、限制原因、限制措施和限制时限;同时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信用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田晓霞说,归集起来的失信信息可发挥协同监管的作用,提高企业的失信成本,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认识到诚实守信经营的重要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乌鲁木齐市还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监管平台操作培训。对所有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监管主体实现全覆盖,并全面启动跨部门“双随机”。
据了解,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将从行业准入、担任重要职务、设立金融类机构、享受优惠政策等多方面进行限制,从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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