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法院创建“民刑联动”惩防虚假诉讼

发布日期:2020-09-25      / 阅读次数: 902

虚假诉讼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记者9月23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诚信工程”基础上,已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法院内部源头甄别、外部线索对接公安和检察机关,实现内外联动、刑民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的新态势。

  据东城法院副院长王波介绍,民间借贷由于合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伪造、变造较为容易,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成为了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东城法院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天坛人民法庭为试点样本,于2019年初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构建起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防控机制,从内部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

  在立案阶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与跟踪预警机制,依托关联案件检索、信息筛查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初步甄别异常案件,制作虚假诉讼提示单随卷移送,向审判庭室发出预警。

  审判阶段以庭审为时间节点,做到前、中、后全面甄别防范。开庭前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材料、委托手续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等异常情况,案件疑似虚假诉讼的,依法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并通知案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对抗性;原告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或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双方仍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案涉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嫌疑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

  庭审后,独任法官、合议庭认为案件属于或涉嫌虚假诉讼的,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根据情况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后续执行阶段加大与法院执行局的协调配合,将打击、防范虚假贯穿于民事诉讼各个环节。

  同时,东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检、法三位一体联合防控机制,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及时跟进督办,力促虚假诉讼案件重要证据的固定和全部事实的查清。特别对于虚增债务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毁匿还款证据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因具备民间借贷假象,当事人自行报案有一定难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转犯罪线索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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