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出台四项信用激励措施 助推“四上”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0-03-13      / 阅读次数: 655

为更好的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威海市发展改革委用好用活四项信用激励政策,助推重点项目建设和“四上”企业复工复产。

  实施个人信用积分“海贝分”政策激励。对积极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疫情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得力等,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四上”企业,将相关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增加“海贝分”30分、表现突出的企业职工加10分。

  切实发挥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正向激励作用。对积极响应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推进成效突出,且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四上”企业,可参照各行业“红名单”激励政策,优先享受政府各类补助、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项目申报、实施容缺受理审批、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等激励措施。对企业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不纳入企业失信记录,不实施信用惩戒。

  优先开展信用修复。建立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行为,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作出行政处罚部门认定,由信用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大力推广使用“信易贷”。加强工作协调,对有融资需求、信用良好的“四上”企业,积极向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威海市“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山东省域征信平台重点推介,支持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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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